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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怎么填?教您填写《家庭主要成员与重要社会关系》

来源:大兴安岭检察分院   时间:2024-11-28 11:15:46 

根据我的工作经验,至少80%的干部,是不会填写《家庭主要成员与重要社会关系》(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关系》)的。要么填写不准,要么填写不全,要么填写错误。

其实,错不出在干部本人,主要是没有人告诉干部该怎么填,所以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大家。


一、为什么要填《家庭成员关系》?

(一)对组织来说

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二)对个人来说

如果《家庭成员关系》填写不准、填写不全甚至填写错误,以后需要利用的时候,会有很大的麻烦。

譬如需要证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但《家庭成员关系》内没有填写父母和子女的信息,甚至填写的是错误的信息,该如何能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

所以我一直强调,填写档案材料的时候,一定要全面,只要是可以填写的、应该让组织知道的,真实发生和存在的,信息准确的,都应该认真填。今天可能用不上,但说不定有一天就能用得上了。

二、《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填什么?

《家庭成员关系》其实包含了两个内容,一是家庭主要成员,二是重要社会关系,重点在家庭主要成员这一块。

家庭主要成员方面

1.未婚的,需要填写干部父母的信息。

2.结婚的需要填写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的信息,如果有孩子的,还需要填写子女的信息。

重要社会关系方面

主要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担任重要职务的亲友和海内外关系人员。

三、《家庭成员关系》该怎么填?

《家庭成员关系》填写的内容一般包括:称谓、姓名、出生时间、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这里只阐述称谓、政治面貌和工作单位和职务。

(一)称谓

称谓的规范写法:

配偶

妻子、丈夫

子女

儿子、女儿

多子女的

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

其他情况

继子、继女

父母

父亲、母亲

配偶父母

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备注:离异就不用填写了,如果离异有子女,可以不填前夫(妻),但孩子必须要填上,不管孩子由谁抚养,都应该填写上。

(二)政治面貌

政治面貌的类别有13种。分别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以及群众,其中中共党员以及群众是常见的政治面貌。

备注:未满14周岁(入团年龄)的孩子填写群众,如:小学生及幼儿的政治面貌为群众;4岁-28岁(退团年龄),如果不是党员,也没有入团,则填写群众;如果入团了,则填写“共青团员”。

(三)工作单位和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必须填写具体的单位和职务,不能笼统地写。

在职的

单位+职务

已退休的

单位+职务(已退休)

已故的

单位+职务(已故),注:已故人员无需填写岁数

工作单位已经撤并的

单位面前加“原”字

没有工作或者是幼儿的

“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小区居民”

学生

XX学校XX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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