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岳池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08-07 15:15:33
1、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2、刑法修正案(八)去掉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挑百科 琼ICP备2023010360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