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百科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生活常识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来源:藏元汇集团   时间:2024-07-26 11:30:45 

如今,不少公司为了转移员工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纷纷为员工购买保险,其中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最受青睐。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对企业而言是两种较常见的保险,但二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那么到底什么是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二者有什么区别?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两者的含义

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的责任险,而团体意外险属于人寿保险中的人身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或患职业性疾病时,应该由被保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变成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一类保险。

团体意外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主要为员工在日常生活中遭受到的意外伤害提供保障,包括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保障。


二、两者之间的区别

(1)被保人不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人是企业,是为企业转嫁应承担的员工意外以及职业病费用的风险。

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为企业员工,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保险公司赔付后无法免除公司的赔偿责任,主要体现企业对员工的福利。

(2)保障范围不同。雇主责任险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情时,赔付因意外导致的死亡、伤残或因工作关系患职业病产生的费用。

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雇员日常工作、生活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不包含职业病保障。如小到猫抓狗咬,大到车祸身亡,团体意外险都可以进行相应赔付。

(3)赔付的法律依据不同。雇主责任险:对被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主要是工伤条例),须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团体意外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其他伤害,疾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团体意外险不可以规避工伤保险条例法律责任风险,赔款只是作为员工福利,员工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再次向企业提出索赔。

(4)赔偿金的给付对象不同。团体意外险:保险金只能赔付给被保险人(即员工)本人或者被保险人法定的受益人。

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需按合同约定的赔付对象原则上是雇主或企业主,但也可以直接赔付给被保险人的员工,还可以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定以及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人员。

通过上述分析对比,团体意外险是公司出钱直接给予员工的保障,让员工有归属感,是一种员工福利。但它并不能免除或减少公司对员工在工伤过程中应尽的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主出钱为自己买保险,对于企业来讲,肯定能够将损失减到最低。真正转移企业的用工的法律风险,最终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相关阅读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挑百科 琼ICP备2023010360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