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多才多艺蛋糕yMJ 时间:2024-09-03 09:30:33
收养,民间也叫领养。就是别人的孩子作为自己的孩子领来家。双方分别称为养子女、养父母。没有孩子的可以收养两个孩子,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可以再收养一个。
根据《民法典》规定,想收养孩子家庭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
二是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孩子的能力;
三是年满三十周岁;
四是没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犯罪记录;
五是没有不适于孩子生活的疾病。
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父母及近亲属的法律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
收养之后又弃养的,属于遗弃罪。
收养之后,原父母来要回孩子的,由双方协商决定;孩子超过8岁的,由孩子自己决定。
收养人不履行收养义务,甚至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原父母有权终止协议。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挑百科 琼ICP备2023010360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