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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签发”“用印”我们不一样,你了解有什么区别吗?

来源:写材料   时间:2024-08-20 08:45:47 

签署

是指以机关领导人名义发文,由签发文的领导人在公文正本署名位置亲笔签名,或者对于大批印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的手章,它代表发文机关。只有以签发人名义制发的公文,才有签署可言。需要签署的公文主要包括命令(令)、协议、合同、证明书等,签发人要在指定的位置盖章,一经署章,即发生效力。

签发

是指公文办理最后审定文稿时的程序,领导人在公文处理专用纸或公文原稿上签名,是最后定稿和批准发出的一个关键环节。机关发出公文,都要经过领导人签发,未经签发的公文,不能生效。重要公文行多内机关主要负责人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室根据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

公文的用印和签署有什么要求?

用印就是给公文盖章,它是公文格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文产生法定效力的一种标志。除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纪要”(因有其特定的版式)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公文均需要加盖印章。公文盖印的依据是领导人的签发字样,末经领导人签发的公文不得用印,印章与公文落款要一致,用印要注意清晰、端正,位置准确。一般的用印方法是:骑年压月上大下小。

签署是以领导人的名义发文,由签发公文的领导人亲笔在公文落款处签字,大批量印发的可以使用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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