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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六类情形,不得计入关税完税价格!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致通振业科技   时间:2024-07-09 11:30:25 

下列六大类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援助费用,但保修费用除外;

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3、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

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5、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6、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利息费用:利息费用是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融资所产生的;有书面的融资协议的;利息费用单独列明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证明有关利率不高于在融资当时当地此类交易通常应当具有的利率水平,且没有融资安排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价格与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非常接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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