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应律师 时间:2024-12-24 08:45:36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应如何维权?
最近越来越多的朋友总是买到房屋质量有问题的房子,轻则漏水、空鼓,严重的不能正常供水供电。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发商要对所交付的房屋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质量有问题,且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得到证实,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15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也规定了和上述条款类似的内容,这里就不重复展示了。
【商品房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同其他商品一样,也有自己的保修期。我国法律对商品房的质量保修期做了明确的规定,开发商规定的保修期不能少于国家制定的标准,但可以延长。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从开发商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购房者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五年;
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供热系统为两个采暖期,其他部位部件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保修期间可以参阅《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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